其二, 那种通行看法过分夸大了现象与本质的差别,而忽略了二者的同一, 并且只看到本质对现象的决定作用, 没有看到事物现象、界面反应对事物内在本质的决定作用。这种决定作用中就包含着天地宇宙对事物的决定和影响。
既然认定本质是事物的内在联系, 现象是事物的外在联系, 那么作为联系, 二者是相通的。既然相通, 就会相互作用, 相互影响。事实上, 现象不仅是内部本质的外部表现, 准确地说, 现象是事物系统、尤其是生命系统全部的内在联系( 稳定的与不稳定的) 和外在联系( 不稳定的与稳定的) 自然的整体表现、整体反应, 而本质, 即所谓内在稳定联系却往往带有局部性, 属于事物系统的一个部分。因此, 现象联系对内在本质的影响包括两个面: 一是事物系统整体机制对内部存在的统摄, 一是天地宇宙之环境因素通过现象联系对事物本质的影响。
众所周知, 辨证论治除了服药外, 还十分重视在人之生命 系统的界面施以相应治疗措施, 以调整整体生命系统, 如针灸、推拿、按摩、刮痧、捏脊、足疗, 以及多种药物外治法等 。此外, 适当改变生 活环境, 如调适室内光线、色调、温度等,也是中医的有效治疗措施。生命系统界面是“证”之所在, 是现象层面的依托, 中医外治正是利用了生命系统表里内外的相互联系。
其三 , 必须充分肯定现象所代表的事物系统的自然整体层面, 具有独立性和特殊性, 其所含信息远远大于其内在本质。
中医所着重研究的象和证, 由三方面的关系所规定: ( 1)人之生命系统内部的所有关系; ( 2) 人之生命系统与天地自然及社会生活环境的关系;( 3) 患者与医师的互动关系。因此, 在象和证中包藏着这三方面的信息。正是这三方面关系的整合, 使象和证表征了人之生命系统的自然整体层面, 对于人之生命系统具有独立存在的意义,同时对生 命过程发挥特殊作用。
现象联系, 由于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 因而具有易变性, 不像其内在本质( 如生命系统的器官组织、细胞、病原体 、病灶等) 那样稳定, 但易变不等于没有规律。如果认为现象杂乱无章, 无规律可言, 只有现象背后之事物内部才有规律, 那么事物内部与外部、事物的现象层面与本质层面又如何相衔接呢? 那是不可思议的。而所谓的内 与外、稳定与不稳定都是相对的。事物系统的界面也不是绝对的, 系统之外还有更大的系统包围着它, 构成母系统与子系统的关系。从无 限宇宙的角度来审视, 则根本无所谓内与外、表与里、稳定与不稳定 之别。 所以, 把现象和本质分别 看待, 判定现 象层面 没有规 律, 是不能成立的。
中国传统哲学主张把握“ 变中之常” 。《周易》 说: “知变化 之道者, 其知神之所为 乎! ” ( 《 系辞 上》) 所谓“变中之常” , 即“易道” , 正是指现象层面本身的规律。依从这样的规律行事,就可以从事物之自然整体层面支配事物。辨证论治即如是。 现象层面肩负着三个方面的关系, 受来自内外八方无数相关因素的影响, 具有本质层面所不可比的丰富性、错综复杂 性和随机变动性。这就决定了现象层面的规律其表现形态与本质层面的规律有很大不同。
所谓现象背后的本质联系, 是通过实验手段、技术分离和抽象思维对事物系统加以控制,将现象层面芜杂交错的联系剪断, 只在现实或思维中留下认识主体所关注的少量事物要素之间的联系, 对之加以研究, 找出其因果关系。由于是在严 格控制的条件下, 而且只就少量要素的关系进行确认, 故而这样所发现的必然规律, 其具体显示 具有唯一性、简单性的特点, 其因果关系十分清晰、明确, 甚至单一, 方便以数学形式表达。就是说 , 唯有所需条件具备, 该规律才会发生作用, 而且以唯一的情状呈现。这样的规律表现为确定而无变动的 规定。
现象层面的规律则不然。由于是在无限交错和随机动荡的关系中发挥作用, 要将所有可能出现的关系要素和随机变化统摄囊括, 这就使得这种规律不可能显示明晰的因果关系, 不可能呈现出唯一的情状,不可能以固定不变的死板公式加以表述。但是, 它们仍然具有必 然性、普遍性和可重复性, 即规律的本质特征。因此, 掌握了它们便可以有效地指导实践, 获得成功。阴阳五行和所有中医辨证 则, 就是 这种类型的规律。
现象层面的规律, 一般只是为事物的变化规定了活动的范围。在这个范围划定的界限内, 事物自由变化; 究竟如何变化, 会因时、因地、因人而异。可是, 无论怎样变化, 都不会超出所规定的界限。就此界限的规定而言, 是十分明确而毫不模糊的, 就界限之内的变化而言,则可能有无限多样。现象层面的规律具有确定性和变动( 灵活) 性 两个方面: 是变动中的确定, 是确定中的变动。
例如, 六经辨证中的太阳病。“ 太阳之为病, 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脉浮、头项 强痛、恶寒三项脉证是划分太阳病的界限。凡全有此三项脉证者 , 即为太阳病。这是一条规律,但不是死的, 只是规定了一个大范围, 故又称太阳病之提纲, 其中充满变数。对这些变数再进行梳理, 找出范围内的变化规律, 即太阳经证和太阳府证两大类型。再往下,则太阳经证分中风证和伤寒证, 太阳府证分蓄水证和蓄血证。这些范围内的从属证型虽辨得更精细, 但仍是现象层面的规律,仍是规定了一个灵活多变的范围。不同的患者, 由于素体和治疗过 程不同, 因而同是太阳病某证, 还会有不同的兼证或变证。辨证 法则的特殊形式, 使其有能力把规定范围之内的个体差异包容进来, 并加以合于规律的处置。这是把握现象背后本质那一类科学体系永远做不到的。
中医诊治的关注点“证” , 是人之生命系统异常的整体机能反应。而决定生命系统整体机能反应的因素是极多的, 有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体内原因和体外原因、一般原因和个体原因等等。生命系统 自身的关系以及生命系统与生活 环境所发生的关系极为复杂, 具有无限性, 所以辨清“证” 之形 成的所有因果链条是不可能的, 对于中 医也是不需要的。 因为中医治病不是直接针对实际的病因, 而是针对证候。中医的病因学说“ 审证求因” , 其实质并非寻找实际的病因,而是辨证的一种方法, 是为了对证候进行更细致的分类, 以求准确依证处方。
中医学是建立在事物的自然整体层面的。它的理论和实践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它寻找的是现象层面的规律, 采取的 是能够处理现象层面问题的办法。而所有找寻清晰因果关系的做法, 必定要对事物进行切割、分离、控制, 破坏事物的自然整体状态, 离开现象层面。 这不为中国传统认识论和中医学所取。而寻找清晰因果关系的 做法与 还原论相契合, 并非认识世界的唯一途径 , 清晰的因果关系也不是规律的唯一形式。
西医诊治的关注点是病原体和病灶。它们是有形的实物, 被视为明晰的病理因果和西医诊治的科学依据。因此, 对于西医重要的是: ( 1) 疾病确实是由某种病原体引发并形成病灶; ( 2) 诊断技术能够 将其发现 ; ( 3) 治疗手段能够将其消除, 同时又不会给患者生命带来危险。当此三个条件齐备, 西医的治疗效果显著且快速,但会使患者 全身受到某种程度的震荡, 产生明显副作用。因为有形的病原体和 病灶虽为清晰的病因病果, 其在整个生命系统中所引发的有害的相 互影响和因果关系链, 却是深远的和复杂的, 而西医学对此缺乏认识和有效对策。
中医所辨之“ 证” , 作为人之生命系统遭到破坏时的自然整体机能反应, 其具体的因果关系虽然不清楚, 但无论内外表里、有形无形、直接间接,所有相关因果联系却无一遗漏地全部涵盖其中。因此, 只要正确地把握了“ 证” , 也就把握了一切相关的因果联系和人之 生命系统所处三方面关系的全部信息。辨证论治正是针对所有相关因果联系和信息加以整体性治疗, 而不是专门针对哪一个病因病果进行处置, 具有全面性、完整性的长处。其治疗不是对抗病因病果, 而是在顺生赞化的过程中, 由生命系统整体的自我痊愈机能驱祛病邪。 这一过程, 既包括祛除病原体和病灶, 又包括适当纠正机体所有异常关系, 而且两者能够相互促进,协调进行。不须一一清察因果关系, 却能把握全部因果关系,乃是中国哲学和中医学处置复杂性及无限存在的大智慧。 辨证论治还有一个巨大优点, 就是有很强的应对新生不明疾病的能力。证不像病原体和病灶藏于机体内部, 难于发现确认, 而是显露于外, 可以直观察得。同时, 新生不明证候的组合传变虽然异常, 但是组合证候的要素 ( 八 纲) 及其与经络藏象、气血津 液之 间的基本关系却具有普遍性、相 对已知性。医师根据不明证候中那些带有普遍性的关系, 将相关药物进行灵活配伍, 一方面可以对新生不明病患做出初步诊疗, 一方面从证候宽泛的大范围到规定更多的小范围, 从已知普遍到未知特殊, 比较容易摸索出准确有效的治疗方案。值得玩味的是, 辨证论治的这一优点,恰恰得益于不去清晰研察因 果关系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