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精神统摄形体: 证候不能还原为实体
物质本原论强调, 精神、意识作为运动的一种形式是物质的属性, 为物质大脑所派生, 虽然对于物质存在可以发生“反作用” , 但完全从属于物质。最终是物质决定精神,而不是精神决定物质。一切精神意识层面的问题, 须到物质层面找寻答案和解决的办法。
然而, 物质并非唯一的实在, 也不是万物最后的本原, 故断定精神完全从属于物质则缺乏根据, 并抹杀了精神、意识的独立作用, 在解决与精神有关的问题时,定会走还原论之路。 从人的生命过程来看, 没有人的形体, 精神活动固然不能存在, 但形体只是精神活动的必 要条件, 而不是完全条件, 还必须有正常进行的生命系统的整体关系。而且, 依照中医学理论, 精神活动的直接承载者是“ 神气” 。神气与形体相合, 方有人的生命; 二者相离, 人则死亡。《 内 经》 说: “血气已和, 营卫已通, 五藏已成, 神气舍心, 魂魄毕具, 乃成为人。” “百岁, 五藏皆虚, 神气皆去, 形骸独居而终 矣。” ( 《 灵枢# 天 年》) 经文中前一个“神气” , 指精神意识; 后一个“神气” , 除精神意识外, 还包括各种生理功能。从“ 神气舍心” 、“神气皆去” 的表述可见,
《 内经》 认为, 精神和各种生理功能都通过“气” 体现, 相对于形体, 是独立的存在。
这里暂不讨论“气” 的实质, 但应当肯定, 视精神和各种生理功能具有独立存在的意义是正确的。现代西方科学也认为, 物质、能量、信息是构成世界的三种独立存在。而精神和各种生理功能正是能量和信息的高级形式。
不仅如此, 在人之生命系统中, 精神意识作为独立的信息活动对于人的形体, 包括大脑, 即物质存在, 还起支配和统摄作用。以思维过程来看, 思维活动是信息的接收、传递和加工过程。而一切信息存在, 由信息内容和信息载体两部分组成。 思维活动之外的一般信息过程,载体虽然并不决定信息的内容, 但是信息内容自己不会运动, 不会变化, 信息的传递、接收、储存和加工(或自然变化) , 全靠信息载体及相关能量的外部推动和规定。
但是, 心系统之内的信息过程、信息内容和信息载体的这种支配关系奇妙地发生了颠倒。思维主体想不想、想什么、怎么想, 如何在心中进行信息加工, 不是由脑神经系统中的细胞、分子、原子来决定和主导, 而是由作为主体的思维本身来决定和主导。就是说,正常的思维过程, 不是思维载体 ( 物质细胞、分子、原子等) 规定和推动思维内容的变化,而是思维内容遵从主体意志和思维规律, 决定并推动思维载体的运动。这就是说, “心” 在想不想、想什么、怎么想上, 具有绝对的自主权、自由权。在心系统中, 不是思维之“体”的运动决定思维之“象” 的变化, 而是思维之“象” 的自主变化率 领思维之“体” 做相应运动。
而心系统必与一定的生命个体结为一体, 所以“心”不仅主导思维载体, 而且通过神经系统支配生命个体以至社会群体的行为。
思维内容当然不是凭空出现。物质本原论坚持反映论, 认为思维内容纯系对外物的反映。这样说有一定道理, 但忽视了思维的选择性 和思维主体对选择的决定作用。思维的主体性和创造能力, 从根本上说不能用形体的, 也不能用外界的物质存在来说明。
恩格斯早就明 示: “副次形态的存在并不能把所考察的每一个情况下的主要形态的本质包括无遗。终有一天我们一定可以用实验的方法把思维- 归结. 为脑子中的分子的和化学的运动; 但是难道这就把思维的本质包括无遗了吗?” [ 1] 2”7 显然, 单纯用物质实体的运动是不能说明思维的本质的。实际存在的“心” 的独立性、主体性和丰富性远远超出了物质本原论的界限。古代中医和现代西医都 认识到, 精神情志对人的形体健康有重大影响, 而心理精神疾病相对于形体却有很大的独立性。精神意识层面的问题, 有很多并不能到物质层面找到答案和解决办法。相反,人之形体的疾病却有很多要到精神意识层面寻求答案和解决办法。 这就是中医所说的“神形合一, 神主形从” 。
因此, 精神情志状态是辨证的一项重要内容, 中医总结了一整套相关规律。而精神情志只能借助望闻问切了解, 不能通过形体物质检测知晓。关于心神对生命和形体的主导作用及对心神证候的把握, 是中医理论与临床的重要组成,是中医整体关系治疗的体现,同时也是辨证论治比单纯针对形体治疗优越之处。
由上可见, 物质并不是人之生命的唯一基础, 也不是生命的最终根据。生命系统的“ 象” 和“证” 所标示的自然整体关系 ( 包括精神情志) , 要比构成系统的物质实体的内涵复杂得多, 所包含的信息也要庞大得多, 全面得多。自然整体关系与物质实体构成, 系生命系统的两个相对独立的不同层面。
那么, 这两个层面能不能沟通? 能不能弄 清楚二者在生理病理过程中是如何连接的? 毫无疑问, 在实际的生命过程中, 这两个层面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而且有机地统一在一起。然而, 我们在认识上却永远无法窥测。
依据量子力学奠基人 玻尔的“互补性原理”, 物质世界中的客体以及其他各种各样的存在, 都各自具有若干不同的“方面” 。当人们研究某一对象时, 一经顾及它的某些方面, 就必定要放弃它的另外一些方面。因为人的认识在同一时间只能有一个注意中心, 而同一事物的不同方面存在互斥性。可是, 这些不同方面对于该事物都是必要的, 不可丢失的, 表明它们还有互补性 。在两个既互斥又互补的 方面中, 想追究哪个方面更为“根本” , 按照玻尔的观点这是毫无意义的事情。玻尔认为“互补性原理”是认识论上的原理, 是一条无 限广阔的哲学原理, 以更加宽广的思维构架代替了因果性概念。
人之生命系统的“象” “证” 与物质实体构成, 正是同一事物的两个不同方面。前者主要呈现生命系统的时间变化, 后者主要显示 生命系统的空间结构。对于生命系统, 这两个方面都是不可缺少的, 分不出哪一个更“根本” 。正如时间和空间的关系那样, 它们是共存关系, 而不能用因果性概念说明。 尽管二者密不可分, 融为一体, 但不能用逻辑方法, 由一方推导出另一方, 也不能通过某种实验,由一方观测到另一方。因为认识其中的任何一方, 都以妨害和阻碍认识 另一方为前提, 二者既互补又互斥。所以, 认识按照其中任何一 方的要求朝前走, 都永远不可能进入到另一方。 就是说, “象” “证” 和人体物质构成, 这两个层面在生命过程中如何连接, 是一个不可知的区域。
当然, 我们完全应当, 也能够去寻找中医之“ 证” 与西医之“体” ( 病原体和病灶) 相对不稳定的对应关系。这方面的研究对临床和科研无疑 有参考和启迪价值, 但不等于将二者沟通。
五、结论
中医之“证”和“象”是独立的能够自成体系的认识领域, 有无限发展远景。在前进过程中, 一切现代科学和西医学的成果都可以考虑为我所用, 但一定不可放弃以“ 证” “象”为本位, 一定要保持对对象自然整体状态的全面考察的科学传统, 这是中医之所以为 中医的根本界线。超越片面性哲学的束缚之难, 是中医存亡与发展的根本所在; 同时, 在面对这种难局的斗争中, 从中医的视角更加彰显中国古代科学思维的伟大成就。维护和弘扬中医学, 既是时代赋予我们发展中国医学事业的使命, 也是发展中国科学事业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