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中国中医科学院2025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当前我所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1.研究生复试工作是保障招生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坚决做到安全平稳、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利;
2.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根据培养目标、学科专业特点等,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和方法,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4.在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二、组织管理
在基础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指导监督和具体实施各项工作。成立各学科复试专家组,由5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以上人员组成,成员都具有中国中医科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三、复试入围名单
按照《关于开展中国中医科学院2025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公布的复试名单。
四、复试资格审核
考生参加复试前,按照要求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请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
1.2025年攻读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纸质版(2025年招生简章要求的报考材料)
其他资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审核原件,提交正反面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4)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纸质版提交复印件)。
(5)考生亲笔签字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6)个人简介(单页A4纸,重点突出硕士论文情况、科研成果、临床经历等)。
2.报考材料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参加复试。
3.入学后复审:入学后再次对考生的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初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以上材料均需将纸质版本在报到时提交基础所科教处,电子版于4月22日上午11:00前发送至基础所科教处邮箱(jcsyjs2021@163.com)。
五、复试时间及方法
1.复试时间:
4月23日8:40 报到、审核材料
4月23日9:00-11:00 专业课笔试
4月23日13:00-17:00 中医诊断学、中医内科学专业面试
4月25日9:00-11:00 中医基础理论专业面试
2.复试方式:复试采取线下现场方式,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六、复试内容与要求
1.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笔试及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含:专业基础考核、综合素质测试、外语口语测试。重点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批判思维能力、横向思维能力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所报考专业前沿知识的掌握,还包括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每个考生的总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包含5分钟英语)。
跨专业考生需加试2门专业课(笔试)。
2.复试纪律
按照《关于开展中国中医科学院2025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七、复试录取成绩权重分配
1.初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折合为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2.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占10%,专业笔试占30%,临床、综合素质面试占60%(临床、技能、专业基础占20%,面试占40%);
3.录取加权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50%+百分制复试成绩×50%。
八、拟录取原则
1.实行差额复试;
2.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查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总成绩排名第一者录取。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总成绩排名第一者录取;
4.跨学科门类报考考生,须加试2门专业课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门专业课笔试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5.复试成绩单科低于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6.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进入复试却未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取消本年度复试及调剂资格;
8.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如有虚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9.根据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入学三个月后,研究生院将组织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九、调剂工作
按照《中国中医科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的要求执行。
十、体检
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有关要求,拟录取考生在工作日内,前往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并于2025年4月29日前发送扫描件至基础所科教处邮箱(jcsyjs2021@163.com),原件在开学报到时提交。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十一、复试的监督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主管领导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管理,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严防违法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和巡视。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应对及时。
考生接待电话:010-64089011
监督举报电话:010-64089005
中医基础理论研究所网址:https://www.ibtcm.ac.cn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yjstcm.ac.cn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基础理论研究所
2025年4月22日